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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漳市监支处〔2021〕1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违法行为,房地产广告,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8744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1
    决定机关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游开辉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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