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舟普公()行罚决字[2019]50669号
    违法行为类型 舟山健达中医骨伤医院有限公司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舟山健达中医骨伤医院有限公司注册的网站舟山健达骨伤医院(www.jdgsyy.com)信息系统在联网运营三十日内,未将该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向公安机关备案,于2019年5月29日被本分局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6-03
    决定机关 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