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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0379****429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黑01民初889号
    案号 (2020)黑01执12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11-16
    发布日期 2021-05-2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黑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本金12789583.74元 二、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借款逾期利息189264.67元(计算至2018年4月21日),并自2018年4月22日起按《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计息、逾期利息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如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上述一、二项中款项,原告有权对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在本案抵押的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如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上述一、二判项中款项,原告有权对被告闫小亮在本案中质押的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45%股权(面值360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如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上述一、二判项中款项,原告有权对被告闫晓辉在本案中质押的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55%股权(面值440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担保范围内优先受偿 六、如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不能按期偿还上述一、二判项中款项,原告有权对被告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账号为23001865351049000049内的1125000元保证金及保证金专户账号为23001865351049000095内的750000元保证金优先受偿 七、被告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闫小亮、闫晓辉、李春红、胡江蕾对上述第一、二判项中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99673.09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黑龙江家辉门窗有限公司、众联农业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闫小亮、闫晓辉、李春红、胡江蕾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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