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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顺市监乐罚字〔2021〕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2月19日,我局收到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P2103515),根据报告显示,所抽取当事人经营的阖家欢盆菜经检验大肠埃希氏菌含量超过DBS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当事人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居委会跃进路A56号商业中心时代五层涉嫌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1、罚款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5
    决定机关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