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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处字〔2020〕8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不合格化妆品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冰冰亮小苏打牙膏39支;2.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元;3.处以罚款人民币904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17
    决定机关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