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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州市京龙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1470****579W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津0112民初109号
    案号 (2019)津0112执2133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29
    发布日期 2019-11-20
    已履行 已给付261659.79元
    未履行 剩余款项未给付
    省份 天津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向申请人给付执行标的95.9572万元。 执行费11996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