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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甬(鄞州)建罚决字〔2021〕0002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04月15日,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宁波南郡置业有限公司在鄞州新城区首南地段YZ08-07-(C2、C3、C4)地块项目中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情况下提前开发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后经查实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于2021年04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鄞)建罚决字[2021]第30号],当事人已于2021年04月15日向本局缴纳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4-21
    决定机关 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