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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吐高区税罚〔2019〕86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2019年4-6月增值税及附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非正常户解除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25
    决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吐鲁番市高昌区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