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勇静电梯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1011659****860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沪0120民初3369号 |
案号 | (2020)沪0120执4561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7-15 |
发布日期 | 2020-08-26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上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令解除原告张年与被告上海勇静电梯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签订的《勇静家用(别墅)电梯设备定作合同》;二、被告上海勇静电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双倍返还原告张年定金20,000元(共计40,000元);三、被告上海勇静电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张年承揽款70,000元;四、被告上海勇静电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年律师费5,000元;五、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200元,减半收取计1,600元,由原告张年负担331元、被告上海勇静电梯有限公司负担1,26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