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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博州质监罚字2018第0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的违法行为;2、处以货值金额4110.00元1.5倍的罚款计6165.00元整。3、没收违法所得411.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22
    决定机关 博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