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44132230****529Q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7民初27742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638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17
    发布日期 2021-09-13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品一高仪器有限公司支付租赁款500218.66元及利息(以485818.66元基数,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1月14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以14400元为基数,按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3月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2、被告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4490元,保全费3021元,合计7511元(追缴)。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