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海市监处字〔2021〕66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没收产品:不合格皮革服装1件;二、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11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10 |
决定机关 |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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