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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漳银监罚〔20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该行未认真落实银行业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管控要求,对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导致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并产生巨额垫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5-10-13
    决定机关 漳州银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滕秀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