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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第2202208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上海红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违反了安装使用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定期检测
    行政处罚内容 于2020年09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建广场三楼东堂屋实施安装使用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未定期检测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2、现场复查笔录;3、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4、询问笔录;5、照片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20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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