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永消行罚决字〔2022〕第03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现查明位于浙江省永嘉县瓯北街道三桥工业区的科福龙阀门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金亮)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根据《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决定给予科福龙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于十五日之内将罚款交至永嘉县上塘镇环城西路623号永嘉县建设银行(永嘉县财政专户账号:330016276350500025871019)。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11日。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5-11
    决定机关 温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余金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