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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桐卫职罚[2020]013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本机关于2020年10月21日对你单位进行检查,你单位主要从事坯布、纱线、成衣印染的生产及销售,绞纱染色车间、散毛染色车间、缩绒车间、成衣车间等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成衣车间染缸岗位存在乙酸、高温、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时你单位正在生产作业中,现场抽查正在上岗的谢江勇、霍狐狸等2名劳动者,均未能出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本机关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调查中依法对你单位受托人施寒江、相关劳动者等进行调查询问,现场拍摄照片8张,调取你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本案于2020年11月23日调查终结。现已查明:你单位在2020年10月21日的生产作业中,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谢江勇、霍狐狸从事成衣车间染缸岗位的作业。成衣车间染缸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乙酸、高温、噪声等,上述2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证据一、2020年10月21日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8张、视频2段证明:检查时你单位正在生产作业中,现场抽查正在上岗的谢江勇、霍狐狸等2名劳动者,均未能出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证据二、2020年10月27日本机关对你单位受托人施寒江作的询问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你单位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生产车间存在乙酸、甲酸、碳酸钠、过氧化氢、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你单位在2020年10月21日的生产作业中,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谢江勇、霍狐狸从事成衣车间染缸岗位的作业,上述2名劳动者为重庆市五丰劳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你单位的劳动者,为接触你单位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证据三、2020年10月27日本机关对你单位劳动者霍狐狸作的询问笔录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安排重庆市五丰劳务有限公司派遣至你单位的劳动者霍狐狸从事成衣车间染缸岗位的作业,未安排该名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证据四、2020年10月21日本机关调取你单位2020年3月20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报告编号:ZJHB-ZJP20200021)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绞纱染色车间、散毛染色车间、缩绒车间、成衣车间等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成衣车间染缸岗位存在乙酸、高温、噪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证据五、2020年10月27日本机关调取你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书(编号:(桐三院)职检字第(2020-0927)号)复印件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1
    决定机关 桐乡市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