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71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000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09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顾亚囝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