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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浦处字(2019)第1520190027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中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作为原料,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的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9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顾亚囝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