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珠香翠城综行罚字【2021】202110027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5月12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兴柠街22号香洲区域(管道燃气)抢险调度服务中心施工工地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措施。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5 |
决定机关 |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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