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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香翠城综行罚字【2021】202110027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5月12日,在珠海市香洲区兴柠街22号香洲区域(管道燃气)抢险调度服务中心施工工地未采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措施。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5
    决定机关 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