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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公(网)行罚决字[2020]03689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欧意智能厨房股份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4月30日09时许,义乌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到位于义乌市苏溪镇的浙江欧意智能厨房股份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网站未采取防范计算机病毒和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技术措施,导致该公司网站被黑客侵入并挂上计算机木马程序。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6
    决定机关 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