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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运政罚〔2021〕04J296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7月7日9时35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诸暨市西二环路与三环线交叉路口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DM4600/浙DP458挂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出示证件检查,并对该车驾驶员邓纪东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邓纪东驾驶属于浙江飞宁运输有限公司的浙DM4600重型半挂牵引车/浙DP458挂重型自卸半挂车,满载沙子从诸暨市店口码头运往诸暨市文种路一场地,途经诸暨市西二环路与三环线交叉路口被我局执法人员拉下检查,该车虽盖有篷布但仍有部分沙子掉落路面,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7-07
    决定机关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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