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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路政罚〔2021〕04J5
    违法行为类型 02
    行政处罚内容 2021年3月16日9时50分,诸暨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诸暨市三环线19K+600M路段巡查时,发现韩小明驾驶属于浙江飞宁运输有限公司的浙DD3763/浙D6652挂牵引车装载沙石料因滴漏造成路面污染,经现场勘查长度为8米、宽度为1米,共计8平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7
    决定机关 诸暨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