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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湖浔综执〔2020〕罚决字第01-01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案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1
    决定机关 南浔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