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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黄处〔2021〕0120200017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0.13902万元,罚款0.6541万元,责令停止销售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6
    决定机关 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王晓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