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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淮环罚〔2021〕(金湖)67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14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09
    决定机关 淮安市生态环境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