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税三稽罚[2019]469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百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违法事实:你单位2015年10月赠送客户产品价值47500元、2016年9月赠送客户产品价值106400元、2016年10月赠送客户产品价值45600元,未视同销售未申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处罚决定:处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税款60%的罚款43645.1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23 |
决定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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