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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市森公林罚决字【2017】第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达州市经开区斌郎乡达州瓮福化工有限公司背面大量柏树因遭气体排放致死,经鉴定,死亡树木共计522株,总蓄积41.2446立方米。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补种毁坏株数3倍(1566株)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5倍(37120元人民币)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9-11
    决定机关 达州市森林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