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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昌市工商检处字〔2017〕第44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二、没收侵权商品:伊力老窖12瓶; 三、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5
    决定机关 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昌吉市鼎顺商行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