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冀市监保处〔2020〕130606200000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广告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09
    决定机关 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张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