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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灵)市监罚字【2020】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保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15
    决定机关 宿州市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