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仙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728638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1024民初2493号
    案号 (2021)浙1024执212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9-02
    发布日期 2021-09-18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 解除原告暨沛香与被告浙江瑞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仙汤 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 6年 4月 27曰订立的七份《神仙湾绿卡三方协 议》;二、 被告浙江瑞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曰起十曰内返还 给原告暨沛香购卡款 378 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 2〇 16年 4月 2 7 曰起按年利率 1 〇%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 被告浙江仙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浙江瑞怡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驳回原告暨沛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案件受理 9680元,减半收取料糾元,由被告浙江瑞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浙江仙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34〇元,由原告暨沛香负担 500 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