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浦第212020901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经营产品卫生安全评价不合格或产品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3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03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毛晓伏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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