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古县市监处[2021]1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3.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0-19 |
| 决定机关 | 山西省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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