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州德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500MA****ND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1281民初906号
    案号 (2019)豫1281执7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义马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义马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2019-01-09
    发布日期 2019-01-3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朱继中、杨慧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孙秀荣借款本金286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4年7月25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扣除已支付的80万元,支付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 二、被告河南义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德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84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朱继中、杨慧霞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