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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嘉南市监处字〔2021〕9736号
    违法行为类型 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转发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工商企管〔2016〕1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4
    决定机关 -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