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榆政资规处字〔2021〕6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你公司将非法占用的5088平方米(折合7.63亩)土地退还给榆阳区牛家梁镇边墙村村民委员会;没收你公司非法占用的5088平方米(折合7.63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给榆阳区政府;对你公司非法占用5088平方米(折合7.63亩)其他农用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8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肆万零柒佰零肆元整(¥4.0704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7 |
决定机关 |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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