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大连深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24258****83XB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辽02民终9571号
    案号 (2019)辽0291执恢45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12-02
    发布日期 2021-01-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辽0291民初3701号民事判决;二、大连深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大连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8066512元及利息(自2013年12月19日起至本院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三、驳回大连宜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73306元,保全费5000元,由大连深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73306元,由大连深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