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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市监行罚字【2021】134-01号至2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对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吊销执照(登记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13
    决定机关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云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