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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达市环法罚字[2017]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和环评制度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4
    决定机关 达州市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