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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湛赤市监寸处字(2020)第6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湛江市上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经营食堂案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8
    决定机关 湛江市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