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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攀市监处〔2020〕51040020000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73.6500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31
    决定机关 攀枝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赵路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