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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市监罚〔2020〕290115A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2月2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东莞市中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豆”(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进行抽检,抽样单编号:DC21441900601530059。 2020年12月30日,我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P20A5886),报告反映当事人被抽检的“荷兰豆”检验项目:“氧乐果”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1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东莞市横沥镇中山中路88号南铭购物乐园二楼的东莞市中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进行依法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P20A5886)及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具有申请复检及提出异议的权利,现场未发现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的“荷兰豆”。 为查清案件事实,拟立案查处,请审批。
    行政处罚内容 一、免予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15
    决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