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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城管罚字【2021】第2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1年06月11日9时45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湘龙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安东锋、李亚锋对投放在长沙县湘龙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共享交通工具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经查:长沙市开福区短程旅行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互联网车辆租赁运营企业,在长沙县湘龙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投放了共享交通工具“小遛”电子助动自行车。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公司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任由电子助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在长沙县湘龙街道滨湖西路、腾辉路人行道上,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30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