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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长县执城管罚字【2020】第2965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0年12月5日10时20分,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泉塘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杨金勇、卢勇巡查至长沙县泉塘街道长桥路与盼盼路交汇处北200米处时,发现以上述位置的机动车道上停有十几辆小溜共享助力车,堵塞机动车道,影响行车辆正常通行,该共享助力车为长沙市开福区短程旅行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放,车辆现场未见共享助力车维护人员,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该公司长沙县区域负责人袁俊,向其表明身份进行核实,指出其公司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造成道路堵塞,影响车辆正常通行,执法人员要求其公司负责人立即组织维护人员的影响交通通行的共享助力车进行清理,确保行人正常通行,并通知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我局接受进一步调查询问。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已于2020年12月28日,使用微信支付方式向长沙市非税缴费公共服务平台缴纳罚款叁仟元整(¥3000),非税收入票据号:2020122809194386701。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彭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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