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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庆市监处罚〔2021〕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2
    决定机关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