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卫医罚【2020】6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杭卫医罚[2020]63号被处罚人:浙江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深泰医疗综合门诊部,住所:钱江新城钱江国际时代广场1幢301-1及3幢301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322902031H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20年7月28日对位于钱江新城钱江国际时代广场1幢301-1及3幢301号商铺的浙江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深泰医疗综合门诊部进行检查,发现:浙江第一健康静态心电图检查报告单,医生签名为朱树远,门诊部提供朱树远的医师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查明:浙江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深泰医疗综合门诊部使用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的朱树远开展心电图诊断工作。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要求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同时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任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属于较轻违法程度,裁量幅度为:罚款3000元以下”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浙江第一健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深泰医疗综合门诊部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00元)的行政处罚。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9月27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7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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