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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佛交罚[2021]0033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擅自占用、挖掘公路案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源生水处理有限公司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01
    决定机关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