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41764232 |
违法行为类型 | 上海同捷三花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违反了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 |
行政处罚内容 | 于2017年01月06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工业园区南芦公路160弄2号东南侧的污水总排放口实施排放的污水水质超标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检查笔录;2、现场勘验图;3、取证照片;4、询问笔录;5、检测报告;6、水费单据。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海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1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01 |
决定机关 | 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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