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恒强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73827686-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6民初7681号 |
案号 | (2021)苏0506执121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江苏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州恒强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3内支付原告苏州星辉宇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42490元及该款自2020年9月25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如采用转帐方式支付,请汇入原告指定帐户;或汇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户名: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32250199759100000448043246)。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431元,由被告苏州恒强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负担(被告负担部分已由原告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日内直接给付,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本院不再退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此页无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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