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衡银监罚[2011]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过程中存在贸易背景审查不严、未真实反映信贷规模、审批手续不完整、违规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等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没收违法所得753836.58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753836.58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1-12-27 |
决定机关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衡阳监管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杜新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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