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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金建罚字(2017)第 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浙江瑞城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经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规定,对当事人浙江瑞城发展有限公司应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1-28
    决定机关 市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